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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上党人王廷相乃明代“前七子”之一

    信息发布者:阁寺村
    2018-01-11 14:07:41   转载

    上党人王廷相乃明代“前七子”之一,是我国古代有唯物思想的哲学大家。
        王廷相,祖籍潞州人,幼有文名,才学渊博,号称明代“前七子”。先后在明武宗、明世宗时为官,官至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。后来明世宗崇信道教,信神信鬼不事朝政,奸臣严嵩得以专权。朝政日非,贪贿盛行。时有民谣曰:“嘉靖嘉靖,家家都净。”正是在这种情况下,王廷相曾借机上言大声疾呼:“人事修而后天道顺,大臣法而后小臣廉。今廉隅不立,贿赂盛行。先朝犹暮夜之私,而今则白日之攫。大臣污则小臣悉效,京官贪则外臣无畏。”喊了一通,结果被贬斥为民。然而,他在宋明理学研究上,于继承中却有发展。他大胆地否定了一些唯心观点,于论述中渗透着一种朴素的唯物思想。理学,是相对经学而言。宋以前的儒学大家专于对儒家经典的训诂考注,称为经学。宋及以后,重在对儒家经典的内涵理解,从“义理”上把握其中的“道”和“理”,从而形成理学,或称道学;又因兼谈性命,又称性理学。南宋朱熹时,围绕“理’与“气”的争论,又形成不同学派。“理”指事物内在规律和条理、准则。“气”指一种看不见的、构成万物的最原始的细微物。当时朱熹主张“理在气先”,“理生气也”。即天地间先有一种规律、准则,然后才有最原始的“气”,从而理是永恒不变的。到明代,王明阳更将这一观点发展到主观唯心地步,认为“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乎吾心”,“心明便是理”,从而把天地间万事万物及其理更归结为由心而生。
        与王明阳同时的王廷相,其主张与王明阳恰相反。他从宋代张载的“气一元”论出发,针对朱高的“理在气先”,大胆提出了“理在气中”,认为“气”才是最根本的。同时,对宋儒把“性”分为先天的“本然之性”和后天的“气质之性”加以修正。他还针对王明阳在治学上主张闭门思过式的“致良知”,而主张“思”、“见闻”、“接习”(实践)并重。王的这些观点,始终贯穿朴素的唯物思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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